四川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时间:2020年6月29日 17时9分 浏览:3790

一、部门职能

党委组织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党内生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负责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对中层领导班子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干部人事改革等方面进行研究,对学校中层班子换届、调整和干部任免等提出建议;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的相关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学校人才工作。

       二、科室职责

(一)组织科

1.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对各党委(党总支)的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提高党员发展质量;负责教职工党员发展审查,负责学生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备案工作。

2.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因私出国手续审核、办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刊征订分发等工作。

3.负责指导全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建设,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指导对全校党支部书记和党务秘书工作的考核及评优。

4.负责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做好党内的统计工作。

5.负责指导各党委(党总支)按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干部科

1.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调整和办理任免手续等基础工作。

2.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的计划草拟,以及落实等工作。

3.负责学校中层班子和干部的考核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

4.负责落实对学校中层干部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以及干部管理系统的更新、维护等工作。

5.负责对上级组织部门日常工作的汇报、联系等工作。

6.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其他基础性工作。

(三)党员教育科

1.负责全校的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组织生活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并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党员教育活动。

2.负责学院党委对学生党员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3.负责全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和党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4.负责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工作。

5.负责组织部的宣传和档案管理、文秘工作。

6.负责对党员教育APP系统的内容更新、交流互动和维护等工作。

(四)党校办公室

党校办公室负责党校日常具体工作。

1.负责培训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青年;

2.负责培训党务干部,轮训在职干部,培训后备干部;

3.负责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等工作的落实;

4.负责党校考试系统、党校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5.负责指导二级党校的工作开展等工作;

6.有针对性地开办专题理论学习研讨班;

7.开展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的宣传和研究;

8.牵头组织和协调党校教师的科研工作

9.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