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学校党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根据《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聚焦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等基本任务,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高校发展党员的群体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强化发展对象思想入党,提升他们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引导他们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培训对象
参训学员为发展对象,即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完成了规定内容的培训教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其所属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辅导员和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总支)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方可报名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一)专题视频学习
共计20个学时,由党校统一安排视频内容,各单位单独组织。
1. 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解读(录播视频);
2. 关于党章的解读(录播视频);
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录播视频);
4.《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络课程中共党史专题讲座》(网址:中央党校https://www.ccps.gov.cn/wlkc/index.shtml)
(二)分组研讨交流
共计4个学时,由各单位单独组织。研讨交流应结合专题视频学习内容,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展开。
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保障研讨交流效果,培训学员较多的单位建议分小组并安排专人进行研讨活动的组织管理。培训场地、培训方式应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进行安排。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结合培训内容与思想实际,完成《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党校参考学员学习情况、学习心得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符合要求后准许结业。
六、报名事宜
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即可组织报名,根据所在党委(党总支)拟推荐发展对象参训名单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82018872@qq.com。
联系人:刘琦灵 张茂杰
联系电话:028-84767607
带队老师QQ群:568599673
附件:1.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2.2022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11月2日